董事局
本公司董事局由九名董事组成,其中独立董事三名,董事局对股东大会负责,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,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。董事局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,设立战略、审计、提名、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。本公司董事局的职责为: 确保财务申报及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及确保其遵守香港上市规则; 召集股东大会会议,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;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;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;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、决算方案;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;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、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及上市方案; 制订公司重大收购、回购本公司股份、合并、分立、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;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,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、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;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;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、董事局秘书及其报酬事项;根据总经理的提名,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,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;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;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;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;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;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; 法律、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,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。
审计委员会
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包括三名董事:薛祖云先生、达正浩先生及朱德贞女士。薛祖云先生目前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。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为: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;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;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,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; 协调、负责管理层、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;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容,并对其发表意见; 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,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; 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、监督; 对公司财务部门、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进行评价; 配合公司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; 公司董事局授予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。
提名委员会
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包括三名董事:达正浩先生、刘京先生及曹晖先生。达正浩先生目前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。本公司提名委员会的职责为: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、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局、经理层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局提出建议; 研究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,并向董事局提出建议; 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人选; 对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,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更换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或建议; 在董事局换届选举时,向本届董事局提出下一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的建议; 对董事候选人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; 对须提请董事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。
薪酬和考核委员会
本公司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包括三名董事:刘京先生、曹德旺先生及薛祖云先生。刘京先生目前担任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。本公司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为: 制订公司非独立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; 制订公司非独立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体系、业绩考核指标及奖惩制度等; 制订公司非独立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与薪酬标准; 依据有关法律、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,制订公司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; 负责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; 对授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之资格、授予条件、行权条件等审查; 审查公司非独立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。
战略发展委员会
本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包括三名董事:曹德旺先生、曹晖先生及达正浩先生。曹德旺先生目前担任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。本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的职责为: 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、经营目标、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; 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、市场战略、营销战略、研发战略、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; 对公司重大战略性投资、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; 对公司重大资本运作、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;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;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。